委托方(甲方): 签订地点:
服务方(乙方): 签订时间:
1、测试项目、数量、含税单价、含税总价、测试周期如下:
序号  | 
    测试项目  | 
    数量  | 
    含税单价(元)  | 
    含税总价(元)  | 
    测试周期  | 
   
1  | 
    |||||
总计(人民币大写):  | 
    |||||
2、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经办人所送样品提供化学成分,物理性能等指标的测试分析服务,乙方用自己的测试分析技术和方法、高分子实验中心现有正常使用仪器,为甲方提供样品的测试分析服务。
3、甲方在领取乙方签发的检测报告前,应为乙方所提供的测试分析服务支付费用。
4、乙方必须对样品的一切检测数据和检测技术要求保密,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,也不得将与样品有关的技术资料用于任何经营及开发活动。
5、甲方已知晓并认可乙方的检测能力和资质范围,应按照乙方要求提交与检测有关的材料及必要的检测依据或文本。同时,甲方在每次送样时可与乙方签署《委托检测协议书》。
6、乙方应按照专业操守尽其所能,按甲方的要求完成分析测试任务,并向甲方出具检测报告。乙方接到甲方的待检样品后,应在8-9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甲方所送的样品的测试分析工作。
7、甲方对提供样品资料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责。甲方对检测结果若有异议,可于收到《检测报告》之日起十日内向乙方提出复检,复检费用另行结算。如甲方未在十五日内提出复检要求,视为甲方已认可乙方的检测结果。
8、合同一式二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一经确认,若有任何变更,需双方就变更事项沟通协商并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。传真件视同正本,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(章):  | 
   乙方(章):  | 
  
地址:  | 
   地址:  | 
  
法定代表人(委托代理人):  | 
   法定代表人(委托代理人):  | 
  
税号: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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账户: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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账号: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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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户银行:  | 
   开户银行:  |